原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14:13:58 浏览:605次
如皋市磨头镇磨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开展了原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委托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原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调查地块情况
(1)调查地块基本情况
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如皋市磨头镇凤鸣路18号,实际占地面积约2394m2,该地块1990年之前为荒地,1990年-1999年地块企业名称为地毯厂,主要工艺为织制、上胶、平剪修花,1999年-2004年为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聚醋酸乙烯乳液生产,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2004年关闭,2004年-2016年为南通飞蓝车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2016年-2020年地块所在企业为南通修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装饰材料的生产,2021年-至今地块所在企业为江苏晟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地块主要作为建材仓库使用,调查地块内构筑物目前已经拆除翻建。本地块不在《如皋市磨头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年调整)》规划范畴内,目前现状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2)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分区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2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6m)、1口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 6m),本次调查总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包括1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
(3)调查结果和结论
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检出浓度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结论: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地下水未受明显污染,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该地块后期规划第二类用地的开发建设需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二、调查地块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通市金龙胶粘剂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磨头镇凤鸣路18号
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15190956155
三、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志颐路99号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0513-87566777
四、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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