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2022-246#地块(1#、3#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5 15:00:14 浏览:757次

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MT2022-246#地块(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委托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MT2022-246#地块(1#、3#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调查地块情况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2、4、5组,东至磨薛河、北至丁磨公路、西至丁冒村4组、南至MT2022-246#地块中的2#地块。本次调查的1#和3#地块总占地面积约76342m2(约114.5亩)。MT2022-246#地块中的1#和3#地块原为农田和民房,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对该地块布设50个土壤快筛点位。 本次调查在地块西侧设置一处土壤对照点。调查区域内地表水体布设2个底泥介质及地表水监测点位,取3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及3个底泥介质样品(含1个平行样)。

调查结果:

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因子具体为重金属砷、汞、镉、铜、铅、镍、锌、铬及VOCs,其中镉、汞未检出,各点位铬、锌检测数据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T4403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送检的所有地表水样品中,调查地块内地表水样品的检测因子为pH、COD、SS、氨氮、TP、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其中石油类未检出,其余检出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送检的所有底泥样品中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检出指标的检测浓度范围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基本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于第一阶段结束,符合后期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二、调查地块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磨头镇卓吾路1号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18112250106
三、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志颐路99号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0513-87566777
四、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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