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皋市开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如皋市开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4日
联系方式:苏小林 136461996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公示见附件:如皋市开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验收公示压缩包